1. 由上海市科委制定专项资助计画,安排经费建立IP库(集成电路设计构件库),并构建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平台,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EDA(电子设计自动化)设计服务和性能、质量的评测认证。
鼓励电子整机产品生产企业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联合开发新产品。
2. 境外企业向国内企业转让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使用权或所有权,其中技术先进的,经同级财税部门核准,免征预提所得税。
3.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设计的集成电路,确实需要到境外生产芯片、掩模或进行封装、测试等工序的,其加工合同(包括规格、数量)经市信息办认定后,产品进口时按优惠暂定税率徵收关税。加工过程中应缴纳的增值税中的地方收入部分,由同级财政予以支持。如加工过程中需要由国内完成某些中间步骤后,再到境外继续加工的,采取适当保税措施。
4. 本政策规定对软件产业的有关政策,亦适用于集成电路设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