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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新闻
《中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今日正式施行

新华网甘肃频道4月1日消息 海关总署日前宣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日前已出台,并于4月1日正式施行。

企业分类管理就是海关根据企业诚信记录采取差别管理措施,倡导守法便利。这是海关总署自1999年6月实施企业分 类管理制度以来的第一次修订完善。《办法》修订工作历经一年半时间,出台前结合了海关管理实践,并经多次征求企业意见,特别是网上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

与原制度相比,新《办法》的变化首先是增加了企业类别:在原有的4个管理类别的基础上新增了AA类管理类别。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第二个显著变化是,该办法扩大了企业分类管理的适用范围,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关企业。

据了解,新办法按照“统一、规范、配套”原则,制定了通用的《企业分类管理措施目录》,对全国海关实施的不同通关便利措施予以整合,统一和规范海关执法。海关以往推出的进出口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便捷通关制度适用的通关便利等措施已吸收归并其中。《办法》还明确了海关与商界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衔接,并将中国海关签署的世界海关组织《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的“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转化为国内制度。

实施企业分类管理是实现海关监管资源合理配置的有效途径,是解决目前海关严密监管与高效运作和日益增长的业务量与有限的人力资源矛盾的根本办法。实施企业分类管理,对高类别的守法企业,简化了通关手续,加快了通关速度,降低了通关成本,给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便捷和效益,增强了企业的竞争力。而海关有限的监管力量将主要用于对低类别失信企业的严密监管上,让企业体会到不守法或不诚信行为所带来的代价,促使企业规范其进出口行为,同时也对其他企业起到了警示、教育和预防作用。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3月28日兰州海关召开政策宣讲会,邀请甘肃省商务厅、14家市州商务局及近百家企业代表参会。政策宣讲会对《办法》修订的背景、意义做了介绍,对《办法》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就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作了专题讲解。下一步兰州海关将就《办法》实施情况适时召开关区重点进出口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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